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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帮我洗清四十载冤屈

2010-05-0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邢诒学

  在2005年海南日报连续报道最终促成问题解决前,我曾经以为,此生我将背负着“强奸女学生”的骂名,直至生命终结。

  我原是海口市第十三小学教师,1966年1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市第十三小开会宣布:我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已被划为“坏分子”,清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次日回文昌老家。我从此沉冤数十载,与三尺讲台无缘。

  回文昌老家的第三天,我就开始买来钢板和蜡纸,刻写申诉材料寄往各级部门,均无音讯。而背负着“强奸”罪名和“坏分子”的帽子,不仅我自己迟迟未能谈恋爱结婚,就连大哥的两个侄子的婚事也受到影响。1973年的一天,我自己灌了一瓶白酒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牛绳,到村里一僻静处上吊自尽,幸亏牛绳断掉才苟活下来。45岁我才结婚。

  2005年7月18日,听说海口公安开展“大接访”,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海口市公安局反映情况,海南日报记者陈成智敏锐地抓住了这一题材,第二天率先刊发报道《海口公安“大接访”接到离奇案件 文昌老汉背负四十载冤屈?》,并到海口市教育局档案室翻出1986年3月13日所谓当年的受害者李某写给教育局的忏悔信,刊发了连续报道,采访了多位当事人,直接促使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当年年底我的冤屈得以洗清,开始领取每月1500多元的工资。

  我至今保留着2005年12月16日下发的《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对邢诒学同志落实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海教[2005]181号),“按照法定程序对邢诒学同志落实政策,收回复户办理退休,按退休教师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执行,其回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和教龄……”,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我记得我当时拿到这份通知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为这一天,我盼了40年。

  40年里,我生活在人们的议论和鄙夷中,许多当年的同学、同事、学生对我敬而远之,海南日报连续十多篇报道,让许多老同学、同事和当年的学生甚至是陌生人或给我打来电话,或买东西到我家表示慰问。这份温情,多年未有。

  后来,远在江苏的南京电视台记者也专程到文昌来找我,拍摄了专题片《历史的天空》,安徽卫视也拍摄了专题片,也许因为时间跨度40年之久的案例能够解决实在罕见,我听说我沉冤昭雪被公安部作为大接访中处理成功的典型案例之一。

  如今,我已是古稀之年,随着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教师工资的提高,我每月可以拿到将近2500元退休工资,足可颐养天年。这一切,都要感谢海南日报!

编辑:b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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