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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集团团委再次被授予“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2017-05-06

    本刊讯   5月2日,共青团海南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琼团字【2017】10号)文件,表彰了一批我省的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共青团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委员会由于近年来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反响热烈,成绩突出,被再次授予“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本届集团团委第二次获此殊荣。

    共青团海南日报报业集团第二届委员会自2012年5月成立以来,在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集团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勤奋工作,自觉奉献,勇于创造,全面落实集团党委和上级团委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立足岗位、积极奉献、热情服务、锐意进取,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服务集团、服务青年、服务社会三个方面开展团的工作,开创了集团团委和青年工作的新局面。

    五年来,在集团机关党委的关心指导下,本届集团团委因工作成绩突出,两次被授予“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团委副书记陆莉莉等两名团干先后被评选为“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委书记张杰被授予“海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并连续当选第十六届团中央委员、第十七届团中央候补委员,创集团团委历史佳绩,为集团争得荣誉。

   

    (集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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