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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29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6-0001 邮发代号:83-1  今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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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交强险费率浮动有法律依据

作者:王文帅 毛晓梅 2007年6月29日 来源: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王文帅 毛晓梅)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28日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有法律依据。

  袁力在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台科学合理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是保监会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后,保监会即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始调查研究,着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起草工作。

  从2006年6月开始,保监会与公安部门着手草拟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在共同研究、反复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初稿,并向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监管机关及部分保险公司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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