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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近日消息,在深圳福田区人大代表选举中,独立候选人、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在其所在的29选区以 1308票的高票,击败正式候选人。据悉,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直接参选胜出在全国还是首例。
所谓独立候选人,是指候选人不在有关方面正式提名之内参加选举的人。按照选举法,在正式选举前15天由选区内10人以上联名推选初步候选人,经过筛选,选举前5天确定正式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他们的名字将出现在候选人名单,作为独立候选人,不出现在候选人名单,这样,独立候选人如果希望获得当选,就需要在选区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认同率。
更重要的是,在深圳人大代表的选票上有“另选他人”一栏,这才有独立候选人参加选举的机会,这样的设置本身,就体现了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一种开放性,是对公众被选举权的充分尊重。
应该说,人大改革,正在从中央到地方双向推进,一方面,社会上已经意识到人大改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民间的参政议政的能力、空间都前所未有的高涨,湖南、深圳出现多起逾越常规的选民自我推荐、自发竞选的例子,而作为改革前沿的深圳在这方面作出了表率,并承认了独立候选人的权利,这在中国应该是一个巨大而坚实的进步。我们应该对深圳这样积极稳妥的改进表达应有的赞叹,并希望深圳的改革精神继续成为全国的楷模。
既然有了独立候选人,那么对独立候选人争取选民所运用的种种竞选手段,应该作出必要的规范。一旦“独立参选”方式日益盛行,越来越多的独立候选人中肯定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那些不那么规矩的独立候选人的行为一旦越轨,就会给新生的独立参选带来巨大危害,甚至导致这一政治文明的萌芽中途夭折。这就迫切需要规范独立参选行为,特别是需要在立法层面规范个体竞选的方式,让不规范的偷偷摸摸的竞选成为公开有序的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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