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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公司项目建设受阻
(2003年03月04日)

村民认为:出让了土地还没有得到青苗补偿费

开发公司:受让时已按规定支付了应付款项

海南永安集团在临高县皇桐乡投资的“永安农业旅游庄园”2月23日在修建拦水坝时受到该乡楷模上村村民的阻拦,项目建设被迫停止。2月25日永安公司负责人吕家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抱怨说:“我们在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上进行项目建设,村民阻拦毫无道理!今天是停工的第三天,公司每天仅支付给施工单位待工费一项就要 1800元,这个损失谁来负?”到27日止,问题仍然得不到妥善解决,永安公司只好撤回施工机械。

海南永安农业旅游庄园占地面积650亩,其中水面积100余亩,目前坡地全部种植荔枝、龙眼、香蕉等果树。吕家常说,为提高水库蓄水水位,进行综合开发和适应农业观光,公司决定在水库中游建设一条330米的拦水坝,没想到开工当天受到当地群众阻拦而被迫停工。

村民为什么出来阻拦施工?楷模上村村民代表说,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1993年土地被出让时,原乡政府领导口头答应给村民在水库内青苗补偿费10.3万元一直没有兑现,无奈之下只能采取这种做法。

永安公司负责人回应村民代表:永安庄园650亩地是永安公司于2000年7月从海南瑞安国际投资租赁公司转让过来的,当时报经临高县政府批准并取得土地使用证(有红线图),如果要青苗补偿费唯有找“瑞安公司”。但是,瑞安公司负责人非常肯定地说,早在1993年在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出让手续之前,瑞安公司已经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规定的项目、金额支付给县国土局,瑞安公司根本不存在向当地农民支付水库内青苗补偿款的问题。

到底有没有水库内青苗补偿款问题,原任乡长王明聪说,水库是属于乡政府的,这一点在土地出让合同书中写得很清楚;他本人从未向村民作过口头许诺(水库内青苗补偿费),乡政府也没有与农民有过这样的协议;另外1996年3月他离任前楷模上村也没有人向他提出这个问题。

现任皇桐乡党委书记柯学智说,村民无理阻挠永安公司施工是不合法的行为。乡党委乡政府在事发当天召开过楷模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会,26日下午乡党政领导再次下乡对村民进行劝告和说服工作,但是收效不大。他表示,将继续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2月27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临高县副县长郑朝阳,他说已经责成县国土局调查此事。本报记者 梁振平 林伟

作者:梁振平 林伟
数据来源:海南日报
2003年3月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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