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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6日星期日
 
海南日报社系列报刊
 

替农民签“单”政府别再犯傻

去年儋州白马井镇政府与澄迈县永发镇中介人李科谦先后签订了种植1500亩尖椒和300亩瓜类菜的种植购销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该镇最终只落实种植了400亩尖椒。2个月后,白马井镇政府才将无法落实种植的900亩尖椒种子退还李科谦。由此引起的纠纷至今仍未平息。李科谦以及向他提供种子的山东客商李某、农民、镇政府几方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有关人士指出,这是一起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严重错位、越位、缺位的典型例子。白马井镇政府代替农民与中介人签订种植购销合同,反映了该镇政府领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将不该管的事情、管不了的事情统统包揽下来,自以为政府无所不能。而本该政府管的服务、引导、示范等工作却没有做好。

纵观海南订单农业几年的发展历程,从当初颇含水分的意向性协议订单到如今较为实际的放种订单、保价订单,海南的订单农业正朝着越来越健康、规范的轨道发展,各级政府从中所起的作用不可否认。然而在有些地方,政府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工作方式,擅自代替农民做主种什么不种什么,种多种少,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不久前,我省西部某县在北京召开芒果促销会。会上该县农业局领导与一家公司签订了芒果种植购销协议,省农业厅有关领导当即指出,政府直接与企业签订种植购销合同的做法,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一方面它剥夺了农民的生产自主权,另一方面,政府将不该管的事情承揽下来,很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吃力不讨好。

实际上,政府越俎代庖替农民做主的事情仍屡屡发生。对此省农业厅厅长肖若海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干部没有充分解放思想,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作方法。以前乡镇干部在生产季节要对农民催耕、催种、催收,现在不需要了,有的干部就显得束手无措,不知该干什么才好,很自然地就套用过去的一套工作方法。

4月9日,澄迈县法院判决李科谦应返还山东客商李某尖椒种子款12000元。有关人士认为,现在山东客商李某已通过法院向李科谦追讨种子款,同样李科谦也可以通过法院与白马井镇政府了结订单纠纷。

发展订单农业,政府该做什么工作?有人认为,政府要从原来充当主角的位置上退出来,当好农民、客商的裁判员、服务员。就是服务好农民、客商、企业,监督订单合同的执行,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流通环境,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统统交给社会中介机构去解决,让市场经济自然调节。

2000年底,澄迈县将本县的瓜菜运销商组织起来,成立了县瓜果菜运销协会,政府通过协会解决了许多政府不能管、管不好的难题。政府将购销商介绍到各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推荐有威信、有能力的村民协助购销商与村民签订放种订单、保价订单,种子或部分化肥由购销商垫付,收获时再抵扣。为确保有经济效益,购销商自然会严把种子质量关,同时他们也会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种植品种、数量等。政府则从当初包揽一切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监督订单的执行,为农民解决技术、水电等问题,为客商创造安全的环境等。当好农民、客商的服务员、裁判员。去冬今春,澄迈县的农业订单已占全部瓜菜种植总数的80%,而且执行情况较好。

编后:我们推出的订单农业专题报道,今天已是第三期,在报道进行当中,本版不断接到读者来稿。来稿对订单农业提出了不少见解和建议,有的观点非常新锐,有的批评一针见血,有的建议十分中肯。这些来稿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当前订单出现的问题,起到了一定释疑解惑的作用。由于订单涉及面很大,我们欢迎读者就“订单”继续发表看法。

信寄海南日报《今日农村》版收电子信箱:Sunsh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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